刚刚,肖建华连任国际认可论坛(IAF)主席
发布时间:2018-11-02 浏览次数:9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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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在国际认可论坛(IAF)全体成员大会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主任肖建华再次当选IAF主席,成为首位连任该国际组织最高职务的发展中国家代表。
这是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认证认可活动取得的又一个新突破,是我国认证认可工作整体影响力提升的又一个集中体现,得益于市场监管总局党组和国家认监委党组的正确领导,得益于我国质量工作的综合基础,也得益于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和集体努力,在运用认证认可规则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全球贸易便利化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影响。
也许,大家会有很多好奇:
IAF是一个什么样的国际组织?
IAF主席要承担哪些职责?
我国代表担任IAF主席这些年做了些什么呢?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IAF组成和目标
IAF成立于1993年,在美国注册为法律实体,不以营利为目的,是面向全球开放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现有106个成员机构,来自90个国家或经济体。其中,包括81个认可机构成员,19个合格评定机构或工业界用户协会成员,以及亚太、欧洲、美洲、非洲、南部非洲、阿拉伯等6个区域性认可合作组织成员。
IAF的目标是建立全球范围认证和审定核查等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制度,增强认证认可相关国际标准和制度规则在全球的一致实施,减少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风险,促进贸易便利化,为政府监管提供支撑,保护消费者,促进可持续发展。
IAF互认制度和采信利用
IAF及其承认的亚太、欧洲、美洲等区域认可合作组织国际多边互认协议包括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人员认证和温室气体审定核查等四个方面的各类认可制度。其中,管理体系认证具体覆盖的国际性认证制度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产品认证和人员认证涉及的具体认证制度,既有一定领域的国际性认证制度,又有各国在一定范围各自推行的不同认证制度。
IAF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在认可国际互认合作方面分工合作。IAF和ILAC还共同与标准化、计量、合格评定制度国际组织,以及贸易、经济、工业发展等国际组织密切合作,形成了广泛的国际认可合作网络。
近年来,IAF认可互认制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采信和利用。在全球性认证制度方面,电信、航空、汽车、食品、农产品和林业等行业性认证制度的国际组织依托国际认可互认制度,为相应认证制度在全球有效和经济的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在政府监管和贸易规则方面,认可与互认在欧盟、亚太经合组织、海湾国家合作委员会、东南亚国家联盟等区域的相关贸易规则中得到采信和利用,美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也将国际互认的认可作为采信利用相关合格评定结果的条件。
IAF组织结构和领导体制
IAF的最高权力机构是IAF全体成员大会,负责决定IAF组织机构、官员选举、认证认可相关国际技术政策和互认规则等重要事项。
IAF设有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分别负责IAF相关法律事务和IAF日常运行的组织管理。IAF设有技术委员会、互认委员会、沟通与推介委员会、发展支持委员会、认可机构信息交流集团、合格评定咨询委员会、用户咨询委员会等7个常设职能委员会,作为IAF的7个部门,分别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IAF设有秘书处,承担IAF日常运行工作。
IAF设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由IAF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IAF主席同时也是IAF董事会主席和IAF执行委员会主席。IAF主席负责主持IAF全体成员大会,主持IAF董事会和IAF执行委员会工作。IAF主席同时还是IAF总裁,作为IAF的首席执行官,负责IAF日常运行的管理,并指导IAF秘书处工作。
IAF主席履行职责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会议方式。主持或参加IAF相关会议,或代表IAF参加其他国际组织的相关会议。二是网络方式。在闭会期间,通过电子邮件、网络会议等方式,组织IAF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决定相关事项,审批IAF相关文件和活动,指导IAF秘书处重要工作等。
中国代表担任IAF主席以来开展的工作
肖建华担任IAF主席以来,积极推进IAF战略计划各项任务落实,IAF在提高互认范围扩展效率、改进互认同行评审过程、推动互认结果得到更广泛接受、加强同其他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合作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一是进一步改进IAF国际互认规则和技术规范文件机制。推进调整了IAF认可互认范围扩展政策和程序,扩大了IAF互认制度涵盖互认等效性的认证制度范围,提高了管理体系认证互认范围扩项的效率,提升了IAF互认制度服务国际市场需求的能力,并启动了IAF互认同行评审流程再造的研究工作;完善了IAF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规范文件制修订工作程序,在制度上确保各区域和各利益方的平衡参与;明晰了区域性认可合作组织采用IAF互认规则和技术规范文件与根据区域特点和需要制订补充规则和准则的关系,增强了IAF互认规则和技术规范文件在各区域实施的一致性;建立和启用了“IAF认可实施一致性在线论坛”,举行了“认可机构评审员能力”专题研讨,促进了IAF成员一致实施相关国际标准和IAF技术规范文件的沟通交流。
二是进一步加强IAF与标准化、计量国际组织的合作。进一步推进了IAF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合作,共同开展了管理体系认证期望结果联合文件的制订工作,共同开展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在全球范围换版实施的推进工作,加强了双方有关认证制度建立和评价文件制订的沟通协调,化解了由美国在ISO提出并可能引发ISO与IAF/ILAC合作发生危机的问题;深化了IAF/ILAC认可互认制度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合格评定体系的相互合作;推进了IAF互认制度与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证书制度的相互合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IAF与工业发展、经贸发展、监管合作、气候变化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开展认证认可相关工作的支持,IAF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和ILAC共同出版了《发展中国家建立认可机构指南》,IAF与UNIDO和ISO共同发布了《ISO9001在巴西的作用和影响》;促进经济贸易全球化相关国际政策建议完善和良好行为宣传,参与联合国系统有关监管合作和标准化政策建议的研究,将政府采信利用IAF/ILAC多边互认制度写入了联合国欧洲经济署(UNECE)《合格评定程序和结果的承认》等关于监管合作和标准化政策的建议,参与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有关国际组织与监管合作的研究,参与了《国际监管合作:国际组织在促进全球化良好规则方面的作用》的编制;促进质量基础协调发展,参与了“质量基础”定义的研究,该项研究工作由“全球质量基础网络”组织开展,该网络由计量、标准、认可、合格评定、监管合作、贸易发展、工业发展等10个相关的国际组织组成;增强IAF认可互认制度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IAF申请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UNFCCC)观察员并已获得评审通过。
四是进一步加强IAF与行业性国际合格评定制度的合作。积极推进IAF与全球食品安全倡议组织(GFSI)关于GFSI比对承认的食品安全认证制度纳入IAF认可互认制度的合作,推动IAF与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关于IPC人员认证制度纳入IAF认可互认制度的合作;推动IAF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关于国际航空碳减排和补偿制度开展合作等。
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